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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日本语能力测试新疆大学考点温...
各位考生: 2025年7月6日将举行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为使大家顺利应考,现将考点信息提示如下。 一、考点考场位置 本次考试在新疆大学红湖校区举行,红湖校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考生可通过手机定位查看路线前往考点,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出行路线。 考试当天,送考车辆及考生车辆均不允许进入新疆大学红湖校区。校外考生统一从新疆大学红湖校区胜利路西门进入学校,前往1号教学楼准考证上
发表时间:2025年06月26日

新疆大学2024年12月日本语能力测试证书...
各位考生: 2024年12月日本语能力测试证书、成绩单已到达我校考点,现将领取方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5年4月7日-11日下午16:00-18:30(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 新疆大学红湖校区教务处考试中心。 (三)进校方式 领取人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入校申请,同时电话联系(0991-8583363)教务处考试中心,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校领取证书;申请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2日

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助力教师信息素...
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助力教师信息素养提升   为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课程建设创新,提升教师群体的信息素养,教务处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组织开展了 “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DeepSeek在教学上的应用”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余银峰主讲,教务处副处长朱元主持,培训吸引了70多位教师积极参与,现场学习氛围热烈。 余老师深耕于教育技术与人工智能融合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01日

新疆大学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各有关单位: 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将于2025年10月18日(星期六)进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保证考试质量,现将我校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本次考试开考专业为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 (二)按照《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5]82号)》,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外国语
发表时间:2025年09月05日

教务处办公电话及办公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 职务及姓名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处长 0991-8583362 综合服务楼237室 副处长 0991-8533028 综合服务楼221室 0991-8582093 0991-8580136 综合服务楼223室 0991-8582391 0991-8585770 综合服务楼225室 学籍科 0991-8582799 0991-8583364 综合
发表时间:2025年07月31日

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精神,为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11月新疆大学获批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基地建设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28日

考试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校管和学院部分课程题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教考分离。 2.负责组织各类抽查考试(包括成人和自考生申请学位考试、各学院专业课抽考、校内跨学院转专业考试等)试题的命题、印制、管理和考务组织工作。 3.负责本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教育厅组织的其它各类考试的组织及等级证书发放工作。 4.负责教育部考试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2日

学籍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及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2.负责新生的电子注册、数据上报和在新疆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学生成绩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对系统中录入错误的成绩进行审核和修正。 4.负责预科生结业的审核工作。 5.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的打印和发放工作,以及全校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证书的打印和发放工作。 6.负责出具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19日

专业建设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及调整工作。 2.负责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3.负责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5.负责专业认证(评估)的相关组织及管理工作。 6.负责每学期各专业开课计划的审核及读取工作。 7.负责应届毕业生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审核工作。 8.负责各专业课程大纲的制订、审核及管理工作。 9.负责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5日

教务科岗位职责
1.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日常教学运行(排课、调课、其它全校性教学安排等)的统筹协调及教学资源调配工作;负责全校教室的安排使用和日常调度。 2.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运行、升级、维护及对各学院教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各个子系统管理员负责部分和教务系统相关规定的编制。 3.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网上选课体系相关工作。 4.负责拟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计划。 5.负责编制校历。 6.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9日

实践教学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计划的运行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调配和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并上报全校实验基本(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基本情况)数据工作。 4.负责实验教学项目和学科竞赛的可行性论证工作。 5.负责提出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的措施和制度。 6.督促检查落实学校实践教学专项建设工作。 7.负责制定实践性教学环节大纲及相关文件工作。 8.负责本科生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27日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 负责撰写教务处的各种文件和报送工作。   3. 参与组织教务处主办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负责教务处对外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 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3年12月0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主席令第45号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发表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发表时间: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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