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建设情况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新疆大学依托法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两个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新疆大学法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两个专业均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符合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要求。
新疆大学法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两个专业的开办时间较长,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在全疆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
新疆大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
序号 |
单位名称 |
依托专业 |
学位类别 |
1 |
新疆大学 |
法学 |
法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
文学 |
相关管理规定:
1.招生
根据要求,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招生要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披露,纳入高考招生计划,招生类别为本科一批次。项目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高考的学生,需同时符合法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两个专业的招生要求。
2.学位授予标准和要求
学生在设有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本科专业学习,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