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教学快讯|通知公告|教学改革与研究|业务科室|服务窗口|教育考试|教学工作会议专题
  教学改革与研究  
 
 双一流建设 
 课程与教材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 
 教学改革 
 教学成果 
  快速通道
 
教务系统
新疆大学考试网
教学资源库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网络在线课程
教学成果奖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改革>>正文
 
2019年新疆大学推荐申报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结果公示
2019-09-02 16:38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2019]634号)《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9]6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按照《新疆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学校启动了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2019年8月31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给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获得2019年校级特等奖、一等奖的3项成果和2018年校级一等奖的5项成果进行了现场答辩,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推荐以上8项成果参加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公示期:201992911日。公示期间,将按相关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教务处以书面形式(含证明材料)提出。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新疆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