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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本科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2018-01-12 12:47  

根据《新疆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新大教字[2009]61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汇总初审,教务处最终审核,对2018届毕业生及往届结业生共6899人次学生的创新学分给予认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7日。

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创新学分认定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反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李燕、王晓丹

联系电话: 8582006


附件【新疆大学本科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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