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详细公告内容可登录https://jszg.xjnu.edu.cn/2023/0328/c2648a123523/page.htm查看。
请将相关通知转发给本学院学生,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公告内容做好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