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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俄语)四、六级考试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2-06-06 11:11  

关于2022半年全国大学英语俄语  

四、六级考试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院(部):  

2022611日将举行全国大学英语俄语四、六级考试,现对本次考试的相关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考试必带物品  

(一)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文具: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碳素笔。  

(三)耳机英语、俄语考生均需使用具有FM功能的耳机    

(耳机及电池自备)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所在教室位置,并按照学校试音时间安排到考场所在教室进行考前试音。  

(二)考试当天博达校区考试楼宇入口:1号教学楼南面左、中、右三个门;2号教学楼北面正门、东门、西门。  

)除考试必带物品外,其他个人物品(如:背包、饮料、电子及通讯设备、智能手表电子手表、书籍、纸张等)均不允许带入考试区域(即考场所在教学楼),考点不具备为考生存放个人物品的条件。如在入场前携带以上个人物品,将禁止进入考场;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以上个人物品,一律按违规处理。  

)开考在即,请院(部)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加大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考试期间,学校将积极联合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考场环境进行监测,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大对替考、高科技及通信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打击有组织的集体作弊行为。  

)考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学校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网上各种涉考谣言及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并希望广大考生珍惜学习机会,遵守考试纪律和要求,诚信考试,远离作弊。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新疆大学教务处  

202266  

 

附件【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CET考试用,请院系务必张贴宣传).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CET考试用,请院系务必张贴宣传).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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